本署舉辦「推動環境教育業務人員增能課程-環境教育法規說明」,即日起開放報名

環境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業經總統於106年11月29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2241號令公布施行,本署於107年5月29日訂定發布「環境教育計畫與成果提報執行辦法」「環境講習執行辦法」;修正發布「環境教育法施行細則」「環境教育法環境講習時數及罰緩額度裁量基準」,並修正名稱為「違反環境教育法罰緩額度裁量基準」等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為使各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順利依法進行環境教育,故辦理4場次增能課程。

4場次課程時間及地點如下,請就近擇1場次參加:
第1場:107年6月12日(星期二)下午2時臺中市大教文化中心演講廳(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名額420位)。
第2場:107年6月15日(星期五)下午2時花蓮縣國軍英雄館(花蓮縣花蓮市花崗街56號,名額200位)。
第3場:107年6月19日(星期二)下午2時高雄市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161號,名額220位,已額滿)。
第4場:107年6月21日(星期四)下午2時壹北市青少年發展處國際會議廳(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17號, 名額290位,已額滿)。

請於107年6月8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至報名綱站(網址如下)填寫報名表,人數額滿後網站即關閉。
第1場報名網址:https://goo.gl/P5VZAr。
第2場報名網址:https://goo.gl/wGuqqM。
第3場報名罔址:已額滿。
第4場報名網址:已額滿。

本說明會講義請自行至雲端資料(https://goo.gl/ztwpwX)下載運用。

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詢社團法人台灣環境管理協會丁姿文小姐,電話:(02)2912-2910分機139,傳真:(02)2914-6494,e-mail:ding139@ema.org.tw。

更新日期:107-06-14
[關閉]